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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照金煤矿“6·30”较大顶板事故案例

时间:2022-12-20 来源: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分享:

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

公司照金煤矿“6·30”较大顶板事故案例

2022年6月30日,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照金煤矿(以下简称照金煤矿)发生一起顶板事故,造成3人遇难,2人受伤,直接经济损失637.53万元。

一、事故单位基本情况

照金煤矿隶属于照金矿业有限公司,为民营企业,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/年,高瓦斯矿井,水文地质类型复杂。矿井采用斜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,中央分列式抽出式通风,长壁式综采放顶煤开采,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。2020年8月,该矿整体委托给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川煤集团)管理。

二、事故直接原因

该矿在三采区五号车场绕道掘进揭露风桥假顶过程中,风桥假顶变形漏风,违章组织人员同时处理风桥假顶漏风并在风桥假顶下继续进行作业,风桥假顶钢轨承载能力不够、垮塌,导致事故发生。

三、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

1.现场安全管理混乱。一是违规违章组织工人冒险作业。该矿发现风桥假顶漏风,未按规定及时撤出作业人员,在没有安全措施前提下同时违章安排职工处理风桥假顶,并指挥其余职工继续在风桥假顶下进行支护作业。二是风桥未按设计方案施工,未采用混凝土浇筑。三是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。未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,对风桥施工重视不够,未将风桥施工作业作为重要风险点,矿井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,层层漏管失控。

2.技术管理混乱。一是未及时补充编制下穿风桥掘进期间安全技术措施。二是未按设计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。三是安全技术措施审批、执行、验收把关不严。审查人员审批把关不严不细、流于形式,对安全技术措施文本内容和所附施工图纸不一致问题没有发现,未明确措施执行现场监督部门,工程质量应验收而未执行验收程序。

3.教育培训不到位,自保互保意识差。五号车场绕道掘进工作面施工过程中,事故发生前已出现风桥变形漏风、垮塌征兆,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组织撤离、继续施工,现场施工人员也未及时主动撤离,安全意识淡薄、自保互保意识差。

4.煤矿承托责任未落实,托管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。一是川煤集团与照金矿业公司签署托管合同后,未按照《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将照金煤矿纳入统一管理。二是照金煤矿管理权限下放给川煤集团矿业分公司,增加安全管理层级,未尽到安全整体托管职责。三是托管方对承托方监督不力,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。

5.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不到位。一是对托管煤矿双方落实安全责任监督检查不到位。二是驻矿安全监督员配备不够,安全监管落实不到位。

四、调查处理及行政处罚情况

事故共对30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。其中,对该矿总工程师、综掘三队队长等3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;对照金矿业公司总经理、安全副总经理等6人给予政务处分和行政罚款;对川煤集团安委办主任、矿业分公司总经理等13人给予政务处分或行政罚款,并吊销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。对耀州区政府分管副区长、能源局局长等7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。对照金煤矿罚款150万元;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罚款共计75万元。责令耀州区委、区政府分别向铜川市委、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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