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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上的本周煤矿事故(3月6日至3月12日)

时间:2023-03-06 来源:煤视界 分享:

把历史上的事故当做今天的事故看待,警钟长鸣;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,引以为戒;把小事故当成重大事故看待,举一反三;让每一起安全事故都成为“前车之鉴”。

攸县小乌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乌仙煤矿2022年“3·12”运输事故(1人死亡)

事故的直接原因:

作业人员在电机车无棚架、无司机座位、轨型轨距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下使用高速档位、站立姿势违章驾驶电机车,电机车掉道撞击压风管法兰,惯性将其甩出机车,被电机车挤压致死。

事故的主要教训:

一是技改期间非法违法组织生产。煤矿擅自启封密闭,安排人员进入非技改区域非法违法采煤。

二是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,对违法违规行为习以为常,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制止违章行为。未对井下防爆蓄电池机车及时进行检修,电机车警铃失效、无棚架、无司机座位,设备长期带病运转;未及时维修轨道,部分轨道接头、轨距安装质量及轨型不符合规定;压风管路安装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。

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。没有按规定对新入矿工人进行72小时培训,也未对电机车司机进行专业培训,导致职工安全意识差,专业技能不足,缺乏自保能力。

四是安全监管不到位。驻矿盯守形同虚设,检查考核流于形式;联矿专班责任人督查检查不严不细不实,不能及时发现煤矿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行为;属地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不力,没有有效排查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,对煤矿日常检查不全面、不彻底,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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